UCC内部办公系统
用户名:
密 码:
UCC企业邮局登陆
邮 箱:
密 码:
 
您的位置:首页>>行业聚集
   行业聚集
卫生部公布乳品新国标 减少至66项不检三聚氰胺
出处:  发布日期:2010/5/4 9:29:43  点击:8745
 

  卫生部公布《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国标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卫生部表示,相关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规定,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

  这个标准将是乳品行业唯一一个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三聚氰胺不再具备“合法”身份被“限量添加”到乳品制品中去。对此,包括伊利、澳优、美赞臣、三元、多美滋在内的乳品企业表示,新国标作为国家级常态标准,不应该将三聚氰胺纳入合法添加的范畴。否则,将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的倒退。不允许添加,才是正常的。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表示,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取消是正常的。

  有关人士称,三聚氰胺可作为政府抽检的一个项目,但不应作为企业检测的常规项目。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卫生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婴儿配方食品》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编辑:Sophie

[返回]

版权所有©环通认证中心 粤ICP备17044263号 粤ICP备09018071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裕和大厦6楼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355888-1 传真:0755-83249031 Email:webmaster#ucccert.com(#替换成@)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