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获证组织:
ISO9001:2015及 ISO14001:2015标准(以下简称新版QMS/EMS标准)已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上述标准的转换期均为三年。根据国家认监委(CNCA)《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的要求,环通认证中心就标准换版事宜做出以下安排:
1.从2015年12月15日起,UCC开始接受依据新版QMS/EMS标准标准的认证申请。2018年5月31日后申请QMS/EMS认证/再认证的组织,必须依据新版QMS/EMS标准接受UCC的认证活动。
2、依据GB/T19001-2008和GB/T24001-2004标准申请新认证或申请再认证的组织,证书将不会有三年的有效期,其有效期将截止于2018年9月14日。UCC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3、持有GB/T19001-2008和GB/T24001-2004标准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可以在2018年9月14日前的任何时候(可结合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专项换版审核)提出标准转换申请。(转换申请书见附件,请企业填好后直接发给认证中心客户服务部收,电话:0755-83221281,83208384,传真:0755-83320274)
4、经审核确认满足新版QMS/EMS标准要求后,UCC将换发基于新版QMS/EMS标准的认证证书。
5、UCC建议,已获证客户应依据新版标准的变更及澄清,对照评审自身管理体系进行分析评估,有无因误解新版QMS/EMS标准意图和要求而导致的错误应用,若有则应予以改进。
6、有关新版QMS/EMS标准的变化,可以参照新版标准的“前言”部分。
7、以上转换安排可能根据认可机构要求变更,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5-10-27 |